为贯彻落实新近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天津市于7月2日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推动部署会议。此次会议汇聚了300余名来自天津市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代表、机关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企业代表以及专家学者。
此次宣传月活动将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主题。活动内容将涵盖专题培训、网络答题和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旨在将法律宣传的触角延伸至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及宗教活动场所。此外,一个由民族工作干部和专家学者组成的宣讲团将深入基层,开展分众化宣讲,以拓宽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会议现场,“法润津门石榴红——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网络答题活动”也正式启动。
在会议上,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孔新峰,作为国家层面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就该法律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进行了专题报告。
据悉,天津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联合发布通知,对天津市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广泛宣传和切实落实。天津市民族宗教委也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方案》,列出了包括44项具体工作在内的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确保该法律在天津的落地执行。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需发挥表率作用,并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的法规制度体系,并加速推进《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通过以上举措,旨在不断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并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凝聚全市力量,共同致力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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